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
行业资讯

天然气价改方案正制定 化肥用气价格拟放开

2016-04-11访问次数:411编辑:来源: [ ]

日前,发改委《关于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意见》进行了讨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并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

 

根据目前的改革路径,上游气源价格将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2016年拟实现两者并轨,且逐步完全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或由交易市场形成。此外,化肥用气价格、储气库购销气价拟放开。《意见》还建议放开储气库购销价格和上游供气企业直供化肥企业的用气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由供需双方确定。

 

关于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面,《意见》提出要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至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居民门站价格。方案出台时暂不上浮,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方案出台一年后,允许上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力争于2016年内执行。

 

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表示,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面市场化,到2017年底竞争性价格要完全放开,天然气价格也要完全放开,政府管制的只是管道部分。

 

截至目前,我国除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地区由于未通上管道气或者以进口气为主,居民和非居民执行统一的门站价格。其它区域居民用气较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普遍低0.2/立方米-0.5/立方米上下,最高差价甚至达1.73/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