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发布《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针对化工园区规范发展出台的首个综合性指导意见。
工信部相关人士表示,天津“8•12”事故后,工信部启动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但我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为真正提升搬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刻不容缓。因此,《意见》从科学布局、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强化绿色发展、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完善配套服务、加强组织管理7个方面对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园区。化工园区要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产业规划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送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意见》要求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项目土地利用率、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支持鼓励类项目进入园区,禁止新增限制类产能,落后工艺或产品予以淘汰。《意见》特别明确,到2020年省级以上园区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亿元/平方千米。
《意见》强调了对安全风险的控制,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鼓励大型园区或离居民区较近的园区实行封闭管理。到2020年,80%的省级以上园区建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意见》发布后,工信部将还将与中国石化联合会一起,建立化工园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化工园区规范化水平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