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幅度在0.7元/立方米,此次下调是年内继4月1日存增量气并轨后的二次下调。同时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此次改革有两个亮点,一是非居民用气应加快进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由供需双方自行形成具体交易价格,力争用2年-3年时间全面实现非居民用气交易透明化。未来国内已经签订的交易合同要求在上海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备案。此举旨在争取交易透明化,为今后天然气市场化奠定基础。二是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从固定价格改为浮动价格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化迈进了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天然气价格下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用气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天然气需求将回升。同时,对于上游三桶油来说,此次价格下调后利润或将减少上百亿元。其中对中石油影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