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4月30日报道,《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5年本)》将于近日正式“出炉”,明确了将部分工艺较先进、环保技术较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其中,改扩建化工项目和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级。
2015年3月16日,环保部以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部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等化工项目,煤化工项目等环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国家下放审批权限至省级环保部门后,今后上述类别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可望大幅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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