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消息,国家发改委已经正式委托联合会对申请用油企业开展核查评估工作,目前相关核查评估的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国家发改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允许地方炼油企业在满足单套炼油能力在200万吨/年以上,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且物耗、能耗、水耗、HSE记录等指标合格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据悉,石化联合会已经制定了《核查评估用油企业专家组成办法》,并从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联合会还将制定出台申请用油企业核查评估工作细则,对核查评估流程和内容进行规范,为企业申报使用进口原油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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