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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员称排污权由地方核定

2014-09-10访问次数:447编辑:来源: [ ]

环保部总量司副司长黄小赠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排污权由地方环保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进行核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有限额要求,不能超过排污权规定的数量,超出了就要受到处罚。黄小赠表示,排污权从它的权利源头来看,实际上是由行使公权力的政府部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给予企业对环境容量资源或者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使用权。这个权利可以通过对环境容量资源或者排放指标这一权利客体权属的流转,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按照一定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和流通,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