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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制定印发《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06-30访问次数:361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制定印发《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