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丹丹: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由习近平主席亲自倡议建立,于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由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启动,是首个在绿色丝绸之路框架下的国际性社会团体,为推动共建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携手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搭建了机制性、国际性的多边合作平台。
截至目前,联盟已有来自40余个国家的150多家合作伙伴,其中包括26个共建国家的环境主管部门。围绕“一带一路”项目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能源等各方关注的重点议题,累计举办70余场专题研讨会并发布30余份政策研究报告,分享“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共识和共同行动,并为中国政府“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在今年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这对推动联盟平台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联盟将发挥好绿色丝绸之路主要展示窗口和国际合作平台作用,帮助共建国家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和能力,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凝聚合作共识。落实“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北京倡议,持续推动各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治理、污染防治、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绿色发展圆桌会等品牌对话交流活动,分享“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理念、经验、实践案例和合作成果,共谋“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和方向。
二是搭建合作平台。建设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投融资合作,探索开展绿色项目开发、投融资实施与评估,推动实施更多小而美、惠民生的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绿色低碳专家网络,提升绿色丝绸之路框架下合作交流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是开展务实合作。实施“一带一路”生态环保人才互通计划、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增进绿色领域人才交流互鉴。开展《绿色丝路行》国际传播活动,讲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故事。开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展望》等研究项目,为推动与共建国家开展务实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共建“一带一路”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曲”,而是所有伙伴共同参与的“交响乐”。我们欢迎更多合作伙伴加入联盟,期待同合作伙伴一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全方位合作,坚定不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各国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