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企业动态
市场动态
技术前沿
行业报告
行业数据
行业排名
会议注册
会议动态
资料下载
会议报告
打假动态
红黑榜单
识假辨假
打假法规
在线举报
政策资讯
团体标准
标准下载
招商信息
招商引资
人才招聘
团标反馈
设备采购
协会介绍
协会动态
新型肥料分会及肥料助剂专委会
会员风采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