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
要提高化肥等行业绿色产品占比。鼓励企业提升品质,培育创建品牌。
要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
要围绕化肥等关乎民生安全的大宗产品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业链监测、精益化服务系统。
要推动石化化工与建材、冶金、节能环保等行业耦合发展,提高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脱硫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碱渣、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加强磷钾伴生资源、工业废盐、矿山尾矿以及黄磷尾气、电石炉气、炼厂平衡尾气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国际钾盐等资源开发合作。加强国内钾资源勘探,积极推进中低品位磷矿高效采选技术、非水溶性钾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