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第一批)》。目录自2021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十年。
《目录》所列禁止类危险化学品,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含中间产品)、储存、经营和使用。明确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试剂在国防、科研领域使用不受限制。同时,对豁免使用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提出了要求。
《目录》所列限制类危险化学品,在全省范围内限制其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同时,对使用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精细化工(含医药化工)建设项目提出了相关要求。
《目录》所列控制类危险化学品,根据其风险特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针对性特别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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