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近日,由于外排工业废水进一步优于排放标准,湖北化肥公司尝鲜国家环保税减免红利,首获环保税减免优惠,尝到绿色发展带来的甜头。
国家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湖北化肥临近长江,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该公司不满足于达标排放,结合绿色企业创建和持续攻坚创效,自我加压,进一步治污减排,创建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企业,同时尽可能多地享受环保税减免优惠,推动可持续发展。
该公司下达确保达到30%、力争达到50%的工艺控制指标,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公司实行污水分级管控和内部排污收费机制,采用生物流化床A/O污水处理等新技术代替传统曝气池,强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严控污染因子浓度和总量,达到严格的环保税减免标准。
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减免创效迈出实质性步伐后,下一步,公司将紧盯低于排放标准50%的目标不放松,并在超低排放基础上,谋划大气污染物享受环保税减免优惠的措施,擦亮绿色发展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