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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 32种物质列入豁免清单

2020-12-10访问次数:1193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11月27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由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同修订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共计列入467种危险废物,较2016年版《名录》减少了12种。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新版《名录》删除了正文中医疗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相关条款还作了特别说明。他表示,这并非简单删除,而是将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后纳入《名录》附表中,这样更加科学和严谨。其中对于废弃危险化学品,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化学品并不是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废弃危险化学品不能简单等同于危险废物,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后,其危险化学品属性并没有改变;危险化学品是否废弃,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响水‘3·21’事故就是由于企业既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纳入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也没有向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逃避监管,酿成重大事故。”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