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
行业资讯

两部门: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2020-11-18访问次数:969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中化新网讯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公告,将《商务部 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剔除了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

 附件: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的商品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