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报》5月22日消息,河南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实行一个多月,全省范围内已开展用能权交易。据了解,省内化工、焦化企业用煤基准指标为2015年确定,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煤化工企业期盼有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制订公平合理的配额和用能购买价格。
河南省石化协会秘书长苏东表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化工企业未来须花钱购买用能权配额,也意味着企业的节能减排将实现“收益变现”,对化工企业强化节能减排意义重大,但目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就是用煤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他说,河南众多化工、焦化企业用煤指标的制订是依据2015年的用煤量,由于近几年煤化工的蓬勃发展,加上化工行业景气周期的变化,近两年企业开工率较高,目前用煤总量已远超当年指标。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规划发展与营销策划中心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行对行业平衡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需要重新认定用煤指标。作为化工原料的煤不应该跟燃料煤一样计入煤炭消耗总量中,希望政府能重新界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购买新的用能指标价格太高会增加企业生产成本,甚至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价格太低出售的意愿会降低。建议有关部门通过试点,将交易价格逐步过渡到交易方集合竞价的市场化交易价格体系,同时配套出台奖励措施,做好政策引导。
河南省石化协会李政新认为,新的交易制度的建立,要让企业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这样才有利于控制能源消费成本。建议政府把原料煤用量从能源消耗总量上拿掉。同时,在煤炭用量考核上和购买用能价格上,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新增产能,因地制宜,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