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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布危化企业搬迁名单、实施方案!

2018-07-27访问次数:804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近日,山东省、甘肃省、河南省、辽宁省等多地的危化企业搬迁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着,有哪些企业被迫搬迁?化工企业面临一轮又一轮的大考,又该何去何从?

  从总体上看,全国各省区搬迁整改实施方法分两步走:化工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四川省

  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共涉及48家企业,其中异地迁建37家、就地改造2家、关闭退出9家,多家农药、肥料企业在列。

  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尿素(30万吨/年)、年产20万吨的复合肥、生物肥、碳铵生产线被全部关停;四川省南部川龙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6万吨/年)、碳酸氢铵(12万吨/年)生产线关闭退出。

  异地迁建类企业涉及到5家农药企业,分别是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国光”)、四川省科鑫化工厂、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先易达农化有限公司、达州市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或生产线。

  其中,四川国光将新建年产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2100吨、S-诱抗素原药500公斤、环保农药制剂1.9万吨、植物营养品6000吨,总投资1.9亿元。

  湖北省

  2020年底前,湖北将完成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近日,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

  按照方案,湖北的长江保护工作包括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等。湖北规定,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

  湖北省政府要求严格产业政策,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同时对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

  去年9月,湖北化工大市宜昌出台政策,开展化工产业专项整治,计划到2020年关、停、并、转134家化工企业,实现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清零”。目前,宜昌已关停25家化工企业。

  河南省

  河南将不再新设化工园区,已启动33家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6月29日,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已启动33家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超过需要启动搬迁改造企业总数40%。

  按照去年年底下发的《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全省中小型化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73家大型化工企业将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其中,就地改造企业3家、异地迁建企业45家、关闭退出企业25家。

  甘肃省

  从7月份起,甘肃开始对省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搬迁。

  列入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有31家,甘肃省工信委正在向社会进行公告。此前,甘肃省工信委对省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最后筛选出31家企业,这31家企业将通过异地迁建、就地改造和危化生产线关停等三种方式予以处置。

  据了解,31家企业中,兰州市有17家,金昌市有5家,临夏回族自治州有5家,天水、张掖、平凉、定西各1家。 

    山东省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聊城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统称搬迁改造)。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

  其中包括:

  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

  加强项目审批、选址、安全、环保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严禁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

  加快推动进区入园。

  鼓励各地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禁限控”目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进入化工园区或专业化工园区,不在园区的逐步关停淘汰,严禁在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将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产能过剩的行业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得借机扩大产能。

  强化安全、环保、节能、质量倒逼机制,引导搬迁改造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水平,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

  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增效”,推动化工产业动能转换、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河南省

  河南将不再新设化工园区,已启动33家危化企业搬迁改造。

  6月29日,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已启动33家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超过需要启动搬迁改造企业总数40%。

  按照去年年底下发的《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全省中小型化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73家大型化工企业将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其中,就地改造企业3家、异地迁建企业45家、关闭退出企业25家。

  据介绍,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化工园区,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或化工专业园区。

  辽宁省

  辽宁省近日发布《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经审核汇总,纳入全省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企业共193户,其中,搬迁改造企业188户(就地改造71户,异地迁建38户,关闭退出79户),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户。


      总结

  近年来,部分省市政府陆续公开了化工企业搬迁的意愿,一些新颁的政策法规也有推动企业搬出城区的趋势。

  然而,搬迁没有那么简单,并非企业一己之力能够完成。它牵涉着各个环节,企业需与多个领域协调合作!如何寻求足够的解决资金、员工如何安置、产业如何升级、搬迁到哪里等问题都需要解决。每一个环节的问题,都会阻碍搬迁进程,每一个环节的推动,都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共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