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硫酸铵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以下2家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均为206.72%:五洲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Wuzhoufeng Agricult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和烟台市嘉禾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Yantai Jiahe Agriculture Means of Production Co. Ltd.);中国普遍临时反补贴税率为206.72%。
2016年6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PCI Nitrogen, LLC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硫酸铵(Ammonium Sulfate)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1022100.00。硫酸铵主要用于肥料生产,适用于各种土壤和作物,还作为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阻燃材料、食品饲料、纺织品、皮革等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其化学式为(NH4)2SO4。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该部将于2017年1月9日前对华硫酸铵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7年2月23日前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3月2日前发布反补贴征税令。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3~2015年,美国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口量分别为4.29万吨、20.77万吨和33.53万吨,进口额分别为915.9万美元、5458.9万美元和6203.7万美元。从该数据可以看出,2014和2015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和进口额均出现大幅增长,进口量增幅分别为16.5倍和61.4%,进口额增幅分别为5.0倍和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