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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磷铵、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2016-09-05访问次数:389编辑:wiipu来源: [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通知》要求,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在用地审批方面,对于已核准钢铁、煤炭、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