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和指导下,1.5亿吨钢铁去产能目标提前完成,1.4亿吨“地条钢”产能全部取缔。请问围绕钢铁去产能,工业和信息化部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将如何巩固去产能成果?
张海登:谢谢您的提问。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2016年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去产能的决策部署,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2016年,发展改革委、我部等25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政策措施,制定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按年度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狠抓任务落实。2016—2020年,部门联合按年度组织赴全国有关省区市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强化政策执行,狠抓负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
三是严禁新增产能,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产能置换范围、程序,以及差别化支持政策。发挥产能置换与钢铁去产能工作联动作用,推进市场机制去产能,促进钢铁行业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布局调整。
通过持续开展钢铁去产能、促转型,钢铁行业发展韧性明显增强,产能利用率基本恢复到合理区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2021年我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实现利润超3500亿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国内钢材市场占有率超过99%,22大类钢材产品中,有19类钢材产品自给率达到100%,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当前,我国人均钢铁积蓄量刚刚突破8吨,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12项具体任务,持续推进产能减量、布局优化、兼并重组、工艺优化;持续抓好绿色低碳、智能制造、质量效益、资源保障;着力促进开放合作、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创新发展能力,推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谢谢大家!
近年来,战略性矿产资源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围绕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水平,工信部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邢涛:谢谢您的提问。战略性矿产资源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原料,是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部立足全产业链统筹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部署实施战略资源安全保障工程,明确到2025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构建稳定开放的资源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国内一流的大型重点矿产开发企业。同时,我部还发布有色金属行业智能矿山建设指南,提出矿山企业规范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
二是引导合理开发国内资源。引导企业有序开发国内铁、铜、锂等紧缺资源和石墨等优势资源,强化国内资源“压舱石”作用和基础保障能力。支持企业科学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发展深加工制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发挥“城市矿山”作用,充分利用废钢、废铜等再生资源。
三是强化国际合作。充分利用我部已有国际合作机制,为企业开发境外资源提供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企业规范有序参与境外资源开发。支持国内机构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有关工作,推动我国矿产资源产业标准“走出去”。推动制定再生铜、铝原料标准,鼓励优质再生资源进口,进一步拓展资源供给渠道。
下一步,我部将加强战略谋划,坚守发展底线,加快构建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一是建设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基础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跟踪分析矿产资源产业技术革新、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商业环境等变化,为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强化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推动加快铁、锂等矿产资源开发进程,提升集约化开采、精深加工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培育一批上下游一体化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三是推进智能矿山建设,加强绿色采选冶炼、高端材料制备等短板技术攻关,布局紧缺资源替代技术,持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