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农发布记者: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有哪些好的做法?谢谢。
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 曾衍德:
谢谢你的提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和重要指示批示,阐释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举旗定向、领航掌舵,推动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央连续发布5个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具体部署,明确重点,逐年推进、逐项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民而兴、为农民而建的价值取向,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的工作方法,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取得了积极进展。
刚才邓小刚副部长作了全面的阐述,我认为有三个显著的标志来印证我们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的成就。一是粮食产能巩固提升。粮食产量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为保供稳价防通胀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脱贫攻坚成果基础得到巩固。三是乡村面貌明显改善。农村道路、供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也是提标扩面,有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此外,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拓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社会保持稳定安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是多种因素同向发力、合力推进的结果。我们认为主要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措施。这五年来,各级党政负责同志主动担责、统筹谋划、强化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有力有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第二,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中央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标国家规划,31个省级乡村振兴规划全部出台,80%以上的市、县制定了地方规划或实施方案,分类有序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相关部门编制乡村产业规划、数字乡村规划、创新驱动乡村振兴专项规划等,分行业分领域细化乡村振兴目标任务。
第三,聚集资源要素高效推进。重点是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发展农业、建设乡村、富裕农民。一是促进多元投入。各级财政部门把乡村振兴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予以保障,推动土地出让收入更多用于农业农村,一些省份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推动更多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乡村振兴。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制定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规范设施用地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三是引育乡村人才,制定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意见,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大力培养乡村工匠,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
第四,加强监督检查激励推进。监督检查这个“指挥棒”,在促进乡村振兴中起的作用非常明显。一方面,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采取实地抽查、书面督查、跟踪调查等方式,评估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推进实绩考核,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31个省份制定考核办法,建立资金奖补、用地指标、干部选任等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今年,对20个促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和县予以正向激励。
第五,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重点是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启动实施“万企兴万村” 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工商资本下乡带农发展,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第六,完善法治保障依法推进。颁布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是第一部以乡村振兴命名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正加快制修订相关配套规章条例,把乡村振兴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的具体制度措施。比如浙江、广东、江西等13个省相继出台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环境正在不断优化。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40年前,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请问过去10年间,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又有哪些新的亮点?谢谢。
邓小刚:
谢谢,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制定了一批顶层设计改革方案,实施了一批纵深突破的改革试点,出台了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推动“三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初步确立了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体系,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两亿多农户领到了证书,吃上了定心丸。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健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三项试点已取得重要成果。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部署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稳步推进。清查核实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万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亿人,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万个,集体产权归属更明了、农民财产权利更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序开展,交易品种逐步丰富,服务功能逐步健全。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95万多个。
四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调控制度进一步完善,适时调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和完善玉米临时收储制度和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建立“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新机制,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不断增强。
此外,农村领域其他重点改革任务也协同推进。比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运作更加高效。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成效明显,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既定目标,农垦土地确权发证率超过了96%,50%以上国有农场完成公司制改制。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林区、水利管理体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在全国建设了66个农村改革试验区,累计开展了400余项试点试验任务,发挥了改革“先行区”“排头兵”的作用。谢谢。